.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结合,提高管理效能, 依据公路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 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第三条 【适用条件】项目法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 以分路段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 实行专业总承包。第四条 【前期准备】采用总承包的项目,初步设计应加大设计深度,加强地质勘察,明确重大技术方案,严格核定工程量和概算。第五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交项目。.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总承包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基本建设程序及强制性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