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采购商:哈尔滨南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哈尔滨市东典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中 标供应甲方西城晶华项目(二期) (以下简称“项目”)智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所需监控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设备型号 / 规格、技术参数、数量:见附页。二、交货时间、地点:购货期: 2015 年 10 月 5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5 日完成,依据甲方制定的供货时间计划, 将产品全部散件及零部件交付至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复旦路交汇处西城晶华项目(二期)指定地点。乙方 应在产品全部散件及零部件交付运输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到货日期。三、技术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期1 、技术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技术规范。附页中标注的技术(质量)标准、技术参数。设备厂家的技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