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石油财 2009 179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减值确认计量,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资产管理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手册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和专业分公司、地 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股份公司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第三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油气资产、在建工程(含地质勘探支出、油气开发支 出、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商誉等。第四条股份公司资产减值工作实行总部、地区公司分级管理体制。第五条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股份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各单位资产减值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各单位资产减值准备申请报告并批复。第六条 各单位负责对所属资产减值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