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德溪公司工程变更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的通知各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针对公司所管建项目情况, 特别是部份项目对所有隐蔽工程均实行工程签证,误解收及签证定义,重不理解工程签证定义及适用围(工程签证是按承发包合同约定, 一般由承发包双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 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特发布本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在本办法发布之前,已经发生的有关变更、 签证等如没有相应副总经理签名和公司盖章的,必须在二十一日之按本办法的规定提出办理补办手续,否则过期视为自身放弃结算权利,结算时作无效 单据处理;未发生的变更,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附件一:德溪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市德溪建设开发资有限公司2017 年 2 月 22 日专业资料德溪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所管建的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规变更行为、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