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大观小学校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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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锦江区大观小学校章程序 言大观小学办学理念: 致大观而尽精微大观小学校训: 大方乐观 知书达礼大观小学学生培养目标:培养知书读书 博览群书,达礼守礼 彬彬有礼的大观好少年大观小学教师文化:大观至爱 尊重包容大观小学学校发展特色目标:学校精致 管理精细 教师精心 学生精彩 校徽校徽中的儿童形象快乐跳跃,伸展开的书卷仿佛是打开了一道智慧的大门,而孩子正向着这知识的宝库飞奔而去;另一方面,书卷又仿佛是孩子手中挥舞的飘带,和孩子一起牵手快乐舞蹈,体现着大观孩子的纯真、浪漫和快乐。学校吉祥物学校吉祥物以书的卡通形象演变,面带笑容,张开双臂,向大家快乐地行礼,代表积极向上、热情好学、彬彬有礼的形象。

2、学校校歌:知书达礼的大观娃。学校纪念日:每年 1 月 1 日,代表全新的开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校名与地址】 本校全称为:成都市锦江区大观小学校,英文表述为:Chengdu Jinjiangqu Daguan Primary School ,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大观里 6 号。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校由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经锦江区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批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锦江区政府全额财政拨款。本校是一所实施 6 年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

3、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 18 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 【学校的权利与义务】学校享有以下的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三)招收适龄儿童的权利;(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的权利;(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的权利;(九)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学校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4、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第六条【校长权利与义务】 校长行使下列主要权利:(一)履行校长职责和义务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具体规章制度,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和行政工作

5、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三)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的需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向区教育局推荐副校长人选,确定学校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人选。(四)在学校编制定额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考核、奖惩教职工。(五)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管理学校财产;对财政拨款等学校资金,按照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六)参加培训。(七)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八)行使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九)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解聘、停聘、辞退或者处分。学校校长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6、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正确履行校长职责。(三)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按教学大纲要求开齐各门课程,建设好各类教学设施、基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抓好教风、学风、校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四)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五)关心、尊重教职工,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和支持教职工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进修,抓好师资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好校产和财务,确保学校财产、物资安全。(七)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7、和水平。(八)尊重和依靠学校党组织,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九)实行校务公开,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支持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职权,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十)建立与家长及社区的联系制度,发挥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对学校工作的参谋、咨询与监督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密切合作,形成协调一致的育人环境。(十一)接受法律监督、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第七条【学校管理干部的产生及任命机制】校级干部的聘任(一)校长由区教育局聘任(二)在区委编办核定职数内,学校校长、副校长由区教育

8、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一)根据中层岗位空缺或聘期已满,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后,向全校教职工公开竞聘方案,启动相关程序。(二)根据竞聘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三)召开会议,进行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四)根据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情况,研究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五)报区教育局备案,校长发放聘书。第八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及监督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学校基建项目实施、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校务公开、对外合作办学等重大问题由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行政会集体决策。

9、由学校党支部、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实施。第九条【党团组织】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主要包括:(一)在学校教职工中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二)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干部人事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四)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第十条【纪检小组】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预防与惩治体系,建设廉洁学校特设立纪检监察小组。纪检干部的选配自

10、下而上推荐产生,要求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组织纪律性,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并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第十一条【校务委员会】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建立由行政、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等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第十二条【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校长担任;设副主任两名,由两名副校长担任。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评议组。学科评议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二名。学校设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负责日常事务

11、。学科评议组主要对参评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等进行评议,组织相应人员的答辩工作,对参评人员是否达到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提出意见,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负责主持。职称评审委员会应结合学科评议组评议意见,对参评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第十三条【岗位聘用委员会】岗位聘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校长担任;设副主任两名,由两名副校长担任。岗位聘用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评议组。学科评议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二名。学校设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负责日常事务。学科评议组主要对参评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等进行评议,组织相应人员的答

12、辩工作,对参评人员是否达到所申报的岗位任职资格提出意见,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岗位聘用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岗位聘用委员会应结合学科评议组评议意见,对参评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第十四条【内设机构】 学校设置课程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学生成长中心、资源服务中心、后勤保障中心五大部门,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岗位职责如下:课程管理中心: 1全面负责课堂教学工作;2.全面负责课程开发与建设工作。编制学校课程发展规划,制订学期学校课程发展规划的实施计划,落实好校本选修课程; 3.负责日常教务工作;4.加强学生个性发展的培养;5.负责教师评价工作。教师发展中心:1.负责教师专业成长

13、工作,建立业务档案;2.负责学科教科研及科研成果推广工作;3.监管教研组、备课组日常工作;4.做好对教研组在课题实施、课程开发等方面的指导工作。学生成长中心:1全面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工作;2制定并落实德育课程实施计划;3负责学校年级组、班主任管理工作;4全面负责少先队的各项工作;5负责学校家长学校、家访、家长委员会工作;6负责创建和学校环境卫生工作。资源服务中心: 1.负责公文收发,并对原文存档加以管理;2.做好各项活动、会议的资料收集工作; 3.负责学校外网信息发送的审核;4.做好学校网站建设,做好网络信息宣传工作;5. 负责学校网络系统硬件的建设、更新、维修和保养等工作。后勤保障中心: 1全

14、面负责学校财产工作;2. 全面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3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及师生后勤保障工作;4负责学校校舍及绿化布局工作,配合学生发展中心做好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根据学校发展实际情况提出,交行政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学校内设机构设置接受学校教职工大会监督。第十五条【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1、相关部门进行梳理,形成制度修订初案;2、交由教师讨论,征求意见;3、行政会汇总意见,修改完善;4、交由教职工大会审议,经行政会通过,对结果进行公示后执行。第十六条【教育教学】 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

15、方法是:(一)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二)实行班级(或走班等)授课制。(三)学校按规定开设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并自主开发礼仪校本课程。(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以学生发展为核心、以教师成长为中心。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一)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提出问题,确定改进目标;(二)拟定具备实施条件、能保证决策目标实现的可行方案。(三)由相关年级组(教研组)或部门进行方案的分析评估,经行政会讨论择优执行。(四)由相关年级组(教研组)或部门慎重实施,及时总结调整。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决策接受校长室、教职工大会的监督。第十七条【校务公开】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

16、实保障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事项1.学校行政管理公开 政策法规、上级文件精神公开,办学目标、治校规划公开 ,各类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公开,岗位及职责公开等。2.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公开职评工作公开,校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公开,教师评优、评先工作公开,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公开。3.学校财务管理公开 收费管理公开,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及其他重大投资工程项目等公开。4.教育教学公开公开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课程岗位安排,课程设置,招生范围等。(二)公开工作机制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工作程

17、序等。成立以纪检委员为组长,由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参加的校务公开监督审议小组。主要负责对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监督的制度化、经常化,接受教职工、家长及社区的监督,突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第十八条【纠纷解决机制】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德育部门通过定期的学生座谈会、学生问卷及时了解和处理师生间的各种纠纷。党支部、教代会通过访谈、谈心形式了解教职工需求,助其

18、解决实际问题。第十九条【办学监督】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利用网络平台、家委会、家长开放信箱等形式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完善办学。第三章 学生第二十条【学生入学】 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第二十一条【学生权利】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学校管理,参与评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二)平等接受教育;(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五)平等参与学生干部的评选;(六)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二条

19、【学生义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五)学生干部应为同学、集体服务。第二十三条【学籍管理】 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市、区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严肃招生和学生档案管理纪律。学校对修完每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方可准予毕业。第二十四条【学生评价】 学校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

20、长历程。学生学期末成绩评定方式:从科学素养、学业成绩、艺术审美、体质健康四个维度进行评价,采用等级制评价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待合格,由家长评、小组评、教师评、自评,记入学生成长手册。第二十五条【学生资助】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春蕾助学、孤残儿童补助、学校补助等形式提供资助。第四章 教职工第二十六条【教职工组成】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第二十七条【教师聘用】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施竞聘上岗。学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第二十八条【教职工考核与

21、奖惩】 学校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岗位竞聘、奖励与处分的依据。学校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大观小学教师月绩效考核办法、大观小学教师专业提升发展制度 、成都市锦江区大观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制度等,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和奖惩。第二十九条【教职工权利】 学校教职工的权利主要包括:(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

22、、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研组、学校工会等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三十条【教职工义务】 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

23、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三十一条【教职工待遇】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先进、多劳多得的原则。考核方面涉及:师德师风、出勤考核、教育教学、班级管理、教育安全等五大方面。教师接受培训的基本原则:参与的原则、激励的原则、实践操作性原则、因人施教的原则。第五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第三十二条【育人体系】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依托三级家长委员会开展各种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第三十三条【家长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征集家长志愿者,逐级成立班级、年级、校级家委会。家长委员会应采用民主集中的形式进行议事决策,并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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