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某乡(棚户区改造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大清包合同书合同编号: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楼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2、工程地址:某某公园(棚户区改造工程)3、现场情况:(1)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已接通;工程进出场道路已畅通,乙方不 得擅自在施工场地以外的路面上堆放土方或者停机械,并注意协调好与相邻施工单位的关系; 供乙方使用的场地仅限于施工作业区, 乙方需要在作业区塔建临设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现场施工电源、施工用水、住宿、办公、施工场地、仓库、工序协调等工作均由甲方统一协调。(2) 现场施工电源甲方安装到工地。以下由乙方负责安装,施工用水按甲方协调由乙方现场引接,水电接引费用由甲方承担。 临时设施(除活动板房) 的使用期限至本招标工程竣工为止,届时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否则视为不具备竣工条件,不予组织验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