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耕地“ 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 关于防止耕地 “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坚持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 坚持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 三农” 工作的首要任务, 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切实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 ”;坚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二)主要目标。 耕地“非粮化 ”增量得到坚决遏制, 耕地“非粮化”存量得到分类稳妥处置, 防止耕地 “非粮化 ”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十四五 ”期间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50万亩以上。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 ”倾向( 一) 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贯彻土地 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