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投资措施与贸易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投资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标志着原本属于东道国国内管辖的内容开始受到多边纪律的约束,这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一手导演的。虽然规范国际投资的法律仍然主要以国内法以及众多的双边投资协定为主,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只是针对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虽然OCED的多边投资协议(MAI)流产了,但是建立多边投资协定的努力一直没有放弃。WTO第四次部长会议宣言中提出,要建立一个多边投资框架,以保证透明、稳定和可预测的环境,为扩大贸易的长期与跨国投资,尤其是外国直接投资服务。多边投资框架谈判将会在第五次部长会议和启动。WTO正积极与联合国贸发会议合作来探讨这一问题。第一节 投资体系概述一、国际投资协调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尤其是70年代以来,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日趋频繁,年直接投资数额和直接投资累积存量不断扩大,直接投资对各国经济和国际贸易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投资国和东道国以及投资者和东道国之间围绕着直接投资方面的矛盾与纠纷也不断增多。为了减少和克服矛盾与纠纷,为了促进国际投资活动的健康发展和积极作用的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