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及项目的执业要求 三、母婴保健机构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及人员的审批 五、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服务 的内容和有关规定 六、出生医学证明 六、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母婴保健技术鉴定 八、法律责任 第一节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及有关规定 第二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及项目 的执业要求 从事母婴保健服务单位和人员,需经卫生行 政部门批准。单位必须取得 政部门批准。单位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 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 可证 个人必须为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可证;个人必须为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执业医师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 执业医师证书 合格证书 合格证书后,方可开展批准项目的母婴 保健技术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1、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2、婚前医学检查; 3、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