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 、环境保护法 ,落实 “安全生产、综合预防为主 ”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1.3 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 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1.4 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 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1.5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 ”)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6 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 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安环办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 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1.7 安环办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各分、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