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草案与现行法律规范差异评析,一、关于适用范围,现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适用本法。 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照本法执行,评析,主要差别: 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扩大了适用范围。 注意事项: 除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外的所有人员全部适用,二、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现行,1、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草案,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