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石 城 县 就 业 扶 贫 工 作 领 导 小组石就扶字 20182 号 关于落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事项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为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如期完成“夏季整改” 攻坚行动任务,确保就业扶贫各项政策兑现落实到位。根据 2018 年 6 月10 日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第 2 次会议精神,现将落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 -一、补贴政策对在企业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到省外务工 500 元/ 人/ 年、省内务工 300 元/ 人/年一次性交通补贴,每年享受一次,补贴最长
2、不超过 3 年。二、申报程序对实在不能提供银行工资流水的贫困劳动力可由贫困户个人自主申报,提供“ 一卡通” 帐号,由结对 扶贫干部审核签字背书确认,村第一书记把关,村级汇总公布,乡(镇)审定统一上报县人社局,经会商县精扶办、县财政局批准同意,对符合条件的由县财政局将交通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贫困户“一卡通” 银行帐户。三、工作要求为确保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口能及时精准享受交通补贴政策,我县简化手续,不强求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和务工证明,在方便贫困劳动力的同时,极易造成虚假骗取交通补贴的漏洞。故请各乡镇、各帮扶单位、各帮扶干部要高度重视,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帮助因各种原因实在提供不了务工证明和银行工资流
3、水,但事实在就业的贫困户申报交通补贴,各帮扶干部是该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把握标准和原则,真实、公正履职,切忌一放就乱,一放就假。对事实不符合条件享受交通补贴的贫困劳动力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支持和理解。有关部门将重点抽查、核实该类人员的真实性,并列- 3 -入审计或巡查的重要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政策把关不准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按要求提供了银行工资流水和务工企业证明的免复查,申报流程不变。请各乡镇于 7 月 16日前将石城县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申请表、 石城县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汇总表、 石城县 乡(镇)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汇总详表纸质稿上报至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今后如要增报符合条件对象,可按以上要求和邮箱由乡镇在每月底统一报送。附件:1.石城县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申请表2.石城县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申报汇总表3.石城县 乡(镇)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汇总详表石城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代)2018 年 6 月 28 日- 4 -附件 1石城县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申请表贫困劳动力姓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就业详细地址申请补贴金额(元) 大写: (: )户主姓名 “一卡通“账户申请人就业情况从 年 月至 年 月在 (企业)上班,累计就业 个月,每月工资 元 。 本人对上述转移就业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申请人签字
5、: 年 月 日帮扶干部意见本人已对其转移就业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无异,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帮扶干部签字:年 月 日第一书记意见已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其转移就业的情况进行公告,无异议。属实,同意申报交通补贴。第一书记签字: 村委会(盖章)年 月 日乡(镇)审核意见经核实,符合相关交通补贴政策,申报交通补贴 元。经办人签字: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年 月 日注:一式三份,上报一份,乡(镇)、村各自存一份。- 5 -附件 2石城县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申报汇总表乡镇名称 省外务工就业人数 交通补贴 : 省内务工就业人数 交通补贴 : 乡(镇)审核意见经核实,我镇共有 人转移就业,符合相关交
6、通补贴政策,申报交通补贴 元。经办人签字:主要领导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县人社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 县财政局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上报两份,乡(镇)自存一份。- 6 - 7 -附件 3石城县 乡(镇)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汇总详表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申报时间: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村组)就业详细地址(市县)联系方式 就业企业 全称申报补贴金额(元)户主姓名 一卡通账号12345678910合计注:此表一式三份,上报一份,乡(镇)、村自存一份。- 8 - 9 -石城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6月 28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