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文件要求,结合绍兴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借鉴“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工作模式,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将绿色工业、农业和生活水平提升和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有机融合,通过“补短板、创特色”,实现制度体系、“无废城市”数字化系统和产业培育方面重点突破,为全国其他城市和浙江省全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提供重要借鉴意义。总体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面向“大湾区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