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为加快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中发20156号)、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鲁政字201658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菏政字2017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郓城县国有林场基本情况(一)林场性质和森林资源情况郓城县有国有林场一处,即郓城县国有何庄林场,林场成立于1949年7月,为县林业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1998年被确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林场经营总面积6985亩,全部为国家级公益林,是我县也是全菏泽市仅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场林地已于1990年全部完成确权发证。(二)林场人员基本情况截至2017年4月,林场(含苗圃)职工166人,其中在职职工113人,离退休职工53人。在职职工均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中大学学历9人;50岁以上19人,50岁以下94人;男职工79人,女职工34人。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