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35号)和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1823号)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阳光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和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大全县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助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全力打造绥棱县“都城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任务(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