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东肖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省、市、区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镇的实际,现调整我镇 “河长制”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河流、小溪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全力打造“文教旅游名镇,生态宜居新区” 提供制度保障。二、职责分工(一)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按照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实施方案的布署,“河长制”由由农业农村工作部组织实施。镇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镇政府辖区内的“河长制”落实工作,其领导机构现调整如下:河长:徐接培(镇长: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