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及审批制度1.目的和范围为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特殊作业而引起的安全事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发生在公司所有区域内、所有人员的,关于国家规定的及公司要求的相关特殊作业。2.引用标准无3.术语3.1明火作业:是指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等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星、火花、发热等现象的临时作业。3.2高空作业:凡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含2m)以上有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的高空进行的临时作业。3.3临时用电:是指在固定电源上临时接的所有用电均称为临时用电。4.培训与资格公司特殊作业从业人员,以及外协、外包工作人员均需了解掌握本制度。5.职责5.1安环部5.1.1负责公司所有特殊作业的审批工作,对全厂的特殊作业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5.1.2负责公司所有特殊作业的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5.2需要特殊作业的部门,负责向安环部提出特殊作业的审批,并对自身的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