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板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 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条 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 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 应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