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分管生产、安环科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2、负责生产科、安环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3、生产副总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管理规定,经政府安全部门专业机构培训,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 4、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程、标准、规定、办法。 5、建立健全分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职责。 6、建立健全分管职能科室、车间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7、确定分管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改造计划。 8、负责审核分管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 9、按照安全“五同时”的原则, 指挥组织分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各项生产、管理工作任务。 10、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身安全防护能力。 11、监督督促分管单位做好消防防火、劳动防护、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