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为确保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和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维护辖区持续安全稳定。制定村、小组二级排查机制。一、排查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存在的风险隐患。具体指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二、排查重点公共卫生事件以霍乱、伤寒副伤寒、手足口病、麻疹、H7N9、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AFP、麻疹、新破、登革热布病等急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水生生物疾病、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集体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为主。三、风险隐患排查标准具体标准按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标准(试行)执行。四、责任分工各应急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好各自职能范围的各类风险隐患情况,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五、排查方法(一)村(居)、小组二级排查。一是村(居)充分发挥基层工作职能,积极协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