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管理程序1.0 目的 为消除和降低因职业病给员工造成的危害,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员工和女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女工保护、员工健康体检、职业病管理、劳动鉴定等方面的管理。 3.0 术语 3.1 第三级体力劳动:就是在8小时工作时间,人体平均能量消耗为1746大卡,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强度劳动。 3.2 第四级体力劳动:就是在8小时工作时间,人体平均能量消耗为2700大卡,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的劳动。 3.3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四级高处作业。 3.4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