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许昌龙岗(禹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按期优质投产,争创集团公司精品工程,加大进度、质量、造价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一、二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所有工程项目公司。 第二章 管理目标 第三条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3.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和施工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不发生性质恶劣的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3.2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达到同时期、同地区、同类型的先进水平,争创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样板工程。 第四条 质量管理目标: 4.1设计质量目标:超低排放改造后,固体颗粒物、SO2、NOx最终排放浓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超低排放改造不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施工图合格率100%。 4.2施工质量目标: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率、合格率均为100%,优良率均98;基础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