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务部房产土地专责安全责任制 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房产土地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房产土地专责的安全工作。2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3.1 行政事务部房产土地专责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工作范围内的经济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责任。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经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经营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经济安全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3.3 在行政事务部主任领导下,参与编制公司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