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保密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信息资源在保密范围内合理、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保密工作的管理。各区域公司除遵守规定外,还应结合内部管理状况,制定本区域公司的保密工作实施细则。第3条 本规定的主要关联制度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档案管理办法、劳动关系管理办法等。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4条 集团成立保密委员会,负责集团及区域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由主管集团行政事务的副总裁领导。区域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相关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商业、技术秘密保护工作。上述人员应是公司保密委员会的成员。第5条 保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1.组织划定集团保密范围、项目、密级和期限,制定保密工作规定,并监督执行。2.指导、监督、检查集团的保密工作,向集团总裁报告和反应工作情况。3.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总结交流保密工作经验,表彰先进。4.追查集团的失、泄密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失、泄密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报告。第6条 保密工作实行按业务由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