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公章是我所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二、公章的使用范围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行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以及经所领导批准的需要盖章的材料。三、使用规定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盖章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1、以公司名义发文,必须经公司领导审阅,方可盖用公司公章。2、调查证明材料和其它需盖公章的,须经领导同意方可盖用公司公章。3、办理正常人事、劳资关系的材料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用公司章。4、公章一般不对职工私人使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也仅限于证明职工身份、劳资、以及政审方面,材料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用公司公章,并且其材料需要留下复印件备案。5、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公章外出的,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使用后必须立即收回单位。6、公章加盖处必须是文件或材料的适当位置,严禁在空白格式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