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档案管理 1 目的为加强环保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部门在各种环保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各单位的档案资料由专人实行统一管理。3 职责3.1 部门档案专人管理,负责部门档案的统一管理并建档,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及档案标签的统一打印。3.2 档案管理员负责对下发文件根据下发部门进行分类并填写安全环保部文件内部阅送表送相关人员阅后进行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3.3 各主体档案由主体使用人员自行搜集、整理、归档、保管,档案变更及时通知档案管理员,由档案管理员对档案编号及标签进行及时修改。4 管理规定4.1 档案资料的收集4.1.1 各主体使用人员自行搜集整理档案资料。4.1.2 下发文件由档案管理员根据发文单位进行搜集、整理、归档4.2 档案立卷标准:4.2.1 文件齐全完整。4.2.2 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科学。4.2.3 卷内目录填写清楚。4.3 档案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