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2015年度各项工作总体部署,加快实现提升南宁首位度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结果导向和满意导向,强化目标责任,强化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提高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奋力提升首府南宁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二、考评主体和对象(一)考评主体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绩效办)具体牵头,市有关单位以及各类评议评价主体共同参与和实施。(二)考评对象及分类绩效考评对象为乡镇以上机关,具体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党群机关、政府机关、市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和双管单位,共117个单位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12个县区、3个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