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城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根据2019年度江北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目标任务分解表江北新区关于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通知(宁新区妇发【2019】5号)等文件要求及总体部署,为发挥妇女和家庭在建设美丽庭院、改善人居环境中的独特作用,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和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以“广泛参与、注重特色、典型带动、分级创评”为原则,以“美丽未来 美在庭院”为主题,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引导农村妇女树立“乡村振兴我先行、环境整治我先行、创富增收我能行、乡风文明我力行、幸福筑梦我同行”,积极“美化小院子、富裕钱袋子、幸福一家子”,最广泛地把农村妇女和家庭动员和组织起来,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促进新时代乡村振兴贡献巾帼力量。二、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