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稿)为充分调动我院本科生的科研创新积极性,引导其成为具有优良道德品质、扎实理论基础、创新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特设立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一、奖学金等级、奖励标准、名额二、评定对象我院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但有下列任一行为者不得参评:1、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2、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3、有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3、评定标准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遵守科学道德规范,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2、和道德素质;3、认真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学习成绩良好;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 18 小时;5、在满足以上 4 点的前提下,对学生年度的科研创新成果实行定量加分,按总分高低排名。定量加分标准如下:(1)科研成果为学生当年度所获得的以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江苏省产业研究院纺织丝绸研究所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和所承担课题相关,第一作者 100%计算,第二作者以 50%计算,第三作者以 25%计算,其余以 10%计算。科研创新成果积分分值如下:名称 奖励标准 名额特等奖 2000 元/生 2一等奖 1000 元/生 10二等
3、奖 500 元/生 22I 区 600 分II 区 400 分III 区 300 分SCI 论文IV 区 200 分EI 源刊论文 150 分SCI 会议论文 150 分CSCD 核心期刊论文 100 分EI 会议论文、ISTP 会议论文、北图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100 分省级期刊论文 50 分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400 分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200 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100 分发明专利公开 100 分实用新型专利公开 50 分软件著作权 100 分(2)学生参加创新性比赛,独立参加的积分 100%计算;两人参赛的第一完成人积分70%计算,第二完成人 30%计算;三人参赛的第一完成人 积分 60%
4、计算,其他人 20%计算,四人及四人以上参赛的,第一完成人积分 50%计算,其他人 10%计算。同一年度的系列比赛,不累计积分,以最高分值算。创新性比赛情况积分分值如下:级别 特等奖(金奖) 一等奖(银奖) 二等奖(铜奖) 三等奖国家级比赛 600 分 400 分 200 分 150 分省部级比赛 200 分 100 分 75 分 50 分厅级比赛 150 分 75 分 50 分 30 分校级比赛 60 分 30 分 20 分 10 分院级比赛 30 分 15 分 10 分 5 分国家级比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省部级比赛:江苏省“挑战杯”大学生
5、课外学术作品竞赛、江苏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厅级比赛:中国高校大学生纺织品设计大赛、纱线暨面料审计大赛等;校级比赛: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校“创青春”大学生创业比赛等;院级比赛:“纳盾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3)学生参与各类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按期完成者将给予积分奖励。独立完成者积分100%计算;两人参加的第一完成人积分 70%计算,第二完成人 30%计算;三人参加的第一完成人积分 60%计算,其他人 20%计算;四人及四人以上参加的第一完成人 积分 50%计算,其他人 10%计算。同一科研课题申请多个项目的,不累计积分,以最高分值算。学生完成创新科研项目情况积分分值如
6、下:类别 等级 优秀 合格重点项目 300 分 100 分一般项目 150 分 50 分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项目指导项目 100 40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75 分 25 分校“莙政基金”项目 200 分 75 分重大项目 200 分 75 分重大预研项目 150 分 50 分重点项目 50 分 20 分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一般项目 20 分 10 分备注:1、所有学术成果必须见刊,仅仅受理或录用通知一律不算入。2、在积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论文的学术价值和文章的影响力讨论决定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员。3、同一位学生,在不同年度,可以多次申请该
7、奖项,但同一成果不累计积分,即获奖后,积分归零。四、评定流程1、本奖学金每年评定为每年 9 月份,由符合奖助学金评定要求的同学主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表格,附上科研成果及其他证明材料。学生必须在申报的截止日期以前提交所有证明材料(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无法提供期刊封面的须提供打印版的期刊网页目录和论文首页;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公开专利须提供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首页。)超过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提交的材料一律无效。2、学院成立本科生科研创新奖学金评定小组,严格按照学院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评定。3、评定结果公示三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完成相关的审批工作。4、评定结束后,由学院公布获奖名单,进行表彰,颁发各类奖学金和证书。所填写的申请表、审批表将存入学生本人档案。五、其他本条例由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本科生科研创新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解释。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二零一六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