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1.目的为规范公司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过程,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预防并减少随之的环境影响,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子(分)公司对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调查处理。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过程报告,提出处置建议。4.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要按照“三不放过”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置。5.环境风险事故分级按照环境安全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环境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级)、重大环境事故(级)、较大环境事故(级)和一般环境事故(级)四级。6. 信息报送6.1环境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后,安全环保部要在1小时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沧州市环保局报告。6.2环境安全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6.2.1环境安全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环境安全事故后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环境安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