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一部分,发展历史,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部分,发展历史,第一部分,发展历史,第一部分,发展历史,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第一部分,发展历史,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