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差旅费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规范差旅费用的申请、使用及报销流程, 以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及有效运用,节约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1. 使用原则1.1. 差旅费用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所发生的住宿、交通、膳食、通讯及其他有关费用。1.2. 员工出差均应有明确的业务目的和适当的计划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每次出差均应选择最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和路线。1.3. 除意外情况或不可预见的情形外,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在发生前按照公司当年度的审批权限获得批准。1.4. 差旅费用原则上实行标准内包干制度,超标自理。1.5. 费用应及时报销,正常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 个月,不得分次、分段或累计多次报销,不得跨年报销。1.6. 出差定义:成都市五城区(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青羊区高新区)内不定义为出差; 成都周边区县:龙泉驿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不定义为出差;青白江区、新都区、大邑县、金堂县、蒲江县、崇州市、新津县、邛崃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定义为出差。1.7. 出差起程及回程当天同样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