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设立流程一、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条件(一)公司设立1 、注册资本:法律未明确规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但根据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近期入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规定已设立的私募基金公司入会条件,最低的实缴资本需达到1000万。2 、名称及经营范围:根据协会要求律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查内容,需对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 “基金管理 ”、“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等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字样;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是否含有“私募 ”相关字样。所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公司设立之初,应在其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以上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密切相关的字样。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要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所规定的专业化经营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司的工商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业务中, 不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时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