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 xx 区委宣传部xx 年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考核细则(xx 委宣xx24 号),xx 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凝聚全局力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校长室、党支部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织其他委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四条 要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