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管理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是保证连续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为了加强运行管理,连续、稳定和长周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各岗位人员必 须认真贯彻执行。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 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一、交接班的一般规定: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 逐项交接清楚后, 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公司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负 责人才能带领全值人员离开岗位。2、接班人员应提前10-15 分钟到达,看阅交接班记录表,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 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3、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 班。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4、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 时发生事故, 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 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