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东营小吃摊位合作协议书甲方:山西一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参加甲方在迎泽区铜锣湾广场举办的2012迎泽区广场文化节中的夜市小吃摊点经营事宜,特制定本协议,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第一条活动概况1. 活动时间: 2012 年 6 月 1 日 2012 年 9 月 30 日2. 进展时间: 2012 年 6 月 1 日撤展时间: 2012 年 9 月 30 日3. 活动地点:太原市迎泽区铜锣湾小广场第二条摊位信息1. 乙方租赁甲方太原迎泽区铜锣湾小广场总计个摊位。每个摊位面积约平方米。2. 乙方所租摊位号为,主要经营项目。第三条摊位费用1. 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一次性支付摊位押金元/摊位,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担保,甲方出具收据。乙方在未损坏展棚、桌椅、水电设备、公共设施等物品的情况下,甲方在活动结束三日之内将该费用退还乙方。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作, 押金不予退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