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XX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新 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 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 ,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本制度关于对外担保的审批权 限和审议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