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地管理规工地施工的 通知(成办函 2017 221 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管理,保障城市道路设施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持续改善城市环境和面貌,制 定如下实施细则。一、统筹围按照“全域统筹”“全面统筹” 的原则,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围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路、支路地上及地下空间进行下列工程建设,均纳入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一)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中心城区快速路网、中心城区市级主干路网、城市高速公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燃气管网、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公交站点、交通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各类市政维护、维修工程。(三)超出用地红线围进行打围作业的房屋建筑工程。(四)临街建筑或建筑外立面整治、房屋拆迁及临街店面装饰装修工程。(五)市建设、城管、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