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科研 项目 管 理 办 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提高教科研工作水平,规范和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保证教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建立教科研 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及服务紧 密结合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科研项目按其任务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院级项目、学院专项研究项目和各级学会(协会) 项目五类。1. 纵向项目:指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按计划下达的教科研项目,可分为以下三个级别:国家级项目:指科技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局,以国家名义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国家级的项目。省、部级项目:指省科技厅、教育厅等省级厅、委、局以省上名义下达,或国家部、委、局直接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省、部级的项目。市、厅级项目:指市科委、经贸委、科技局等部门以市上名义下达,或省上厅、委、局直接下达,或国家部、委、局所属的司级部门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地市、厅级的项目。2. 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或与之合作研究的教科研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