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锅炉系统维修保养及维修合同书甲方:乙方:史发胜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就锅炉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供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锅炉系统维修保养工程。2、工作地点: 000000 锅炉。3、工程内容:锅炉供暖系统(锅炉系统、鼓引风系统,泵房系统) 维修保养修缮。(附预算表)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1、承包方式:独立承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禁止进行任何分包。2、承包范围:锅炉供暖系统(锅炉系统、鼓引风系统,泵房系统)维修保养更换。三、合同工期1、工期:开工时间: 2015 年 9 月 2 日;竣工时间: 2015 年 10 月5 日;总工期 33 天。2、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因战争、地震、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事件发生导致工期延误的, 乙方应在事件解除后与甲方协商,相应延后工期。3、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工程量变化影响工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