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保证我院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依据 2018 年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讨论通过,现将复试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总体原则1、复试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以及对具体研究方向把握的程度。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工作须做到复试办法提前公布,程序公正、录取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3、坚持客观评价。复试阶段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其他能力考核)都应命制试题及确定评分标准,考试成绩要量化。4、坚持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布,谁解释,
2、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二、组织与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办法及实施细则,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工作程序,指导并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军成员:周宜君 张严 薛达元 桑卫国 夏建新 王叶红 曹斌三、坚持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将主动、及时、准确地在学院网站(http:/) 上公布复试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在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重点向考生公布以下内容: 1、对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2、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的原则;3、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办法;4、复试的程序、差额
3、比例、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各复试项目的考核要求;5、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初试、复试等成绩占最终成绩的权重;6、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拟录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7、复试、录取的复议处理程序;28、考生咨询电话。四、复试组工作的要求(一)基本要求1、学院成立民族生态学博士复试组,复试组成员不少于 5 人,设组长一人。复试教师由本专业责任心强,且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复试组配备考试记录等协助人员。2、复试组成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保密、复试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复试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复试工作程序和规范,高度负责完成各项复试工作,复试组全体成员
4、到场方可进行复试。经复试组长同意复试组成员离场的,复试工作应当立即停止,待全体复试组成员到位方可进行。4、复试组成员应当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干扰他人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得分。(二)注意事项1、复试前,复试组组长应向全体复试组成员以及秘书和记录员宣布复试纪律、复试程序和复试注意事项。复试组应向复试的全体考生宣布复试要求、复试形式、复试次序。2、复试组全体成员应当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到岗,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复试过程中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擅自离场,确保每位复试组成员对每位复试考生的打分均是在完整考察考生表现后进行的打分。3、复试组成员和复试工作人员应恪守职责,严肃复试工作
5、态度,坚决抵制外界各种干扰,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漏所接触和知悉的本次复试试题内容,不泄漏所知悉的打分情况和考生得分情况。4、复试全过程必须录音录像,复试组应认真做好每位考生的复试记录,全体复试组成员应当在复试记录上签字。5、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参与相关专业的复试工作。6、复试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不得接受有关考试内容方面的咨询。有上述行为的教师不得担任复试教师。五四、复试工作安排31、复试时间: 4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 资格审
6、核(地点:理工楼 1028 室)4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 笔试(地点:理工楼 305 教室)4 月 21 日上午 8:30 面试(地点:理工楼 1027、1028 室)2、复试办法的公布4 月 10 日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公于学院网站(http:/) 。3、进入复试考生的要求(1)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不低于 60 分,外语和初试总分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公布的最低控制线。(2)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的复试比例 1:2(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并负责公布,公布的复试考生须参加我院的复
7、试。4、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托招生专业的导师组成立专业复试组。学院将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秘书进行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招生政策、工作和保密纪律、复试组工作程序和规范等。5、报考资格审核 学院重点核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 最后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注册信息),并提交复印件;(2) 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3) 身份证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4) 政治审查表。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
8、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6、专业复试专业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和笔试,以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笔试满分均为 100 分。4面试:时间 20 分钟/考生,采取百分制,面试内容包括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及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笔试时会进行专业外语测试,以了解考生直接阅读外文资料、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卷”(含生态学、民族生态学、保护生物学、环境科学内容);考试时间 3 个小时,百分制。面试过程中,会以适当方式对考生的道德、心理方面进行考察(如了解考生对自己优缺点的认识、家庭状况、人际关系、考博动机、
9、职业规划等),考察结果仅作为复试成绩的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六五、最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录取普通计划考生时,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1)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 100 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 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论文、陈述书、推荐信三项缺一即不合格,三项得分不低于 50 分者为合格。(2)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专业课成绩不低于 60 分,外语和初试总分均须达到学校公布的最低控制线,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 50%。(3)复试总分:复试总分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 40%,复试项目
10、中的面试、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分,且单科不低于 60 分为合格。(4)最终成绩=科研创新能力成绩0.1+( 初始总分成绩3)0.5+ 复试总分0.4。(5)拟录取的排名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六七 、成绩公布复试工作完成后,4 月 26 日在学院网站(http:/) 公布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于 5 月 2 日上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八七、保密工作复试面试、笔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学院高度重视复试工作,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等环节),抽题、分组、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密封要求:复试试题命制完
11、成应装入密封袋并密封;复试过程中启用试题时应在考生和复试组成员(或监考老师)的共同监督下拆封;笔试考试的答卷应于考试后立即组织专人进行密封处理。考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在未正式公布前,属内部保密工作事项,不应向非指定工5作人员透露。考生身份证号、通讯方式等信息属考生重要个人信息,供相关工作人员使用,不得对外泄露。九八、复试的监督与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把复试质量关。2、实行复议制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院公布复试成绩 2 日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
12、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复试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 2 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3、对招生录取中出现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停止下一年度招生。4、复试监督举报电话: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纪委电话:010-68936602中央民族大学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九十、其它事宜1、硕博连读考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拟录取工作由
13、研究生院负责。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硕博连读考生)需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 4 月 19 日(周二)上午、4 月 24 日(周四)上午,具体事宜以校医院通知为准。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18 年 4 月 10 日附件 3: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表专业:民族生态学 本专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40 % 复试工作联系电话:010-68932633 转 8001 院系网站地址:http:/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考试说明笔试 4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 理工楼 305 考试科目为“综合卷”(含生态学、民族生态学、保护生物学内容)面试 4 月 21 日上午 8:30 理工楼 1027、1028 室同等学力加试其它项目:资格审查与体检4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4 月 19 日、24 日上午理工楼 1028校医院说明:专业外语测试办法等:面试外语听说能力;笔试进行专业外语测试,以了解考生直接阅读外文资料、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负责人: 填表人: 学院(系):(盖章) 2018 年 4 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