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帮助他人 / 无私奉献 / 发扬雷锋精神 / 弘扬传统文化,雷锋同志生平介绍,雷锋精神具体表现,雷锋同志经典语录,弘扬雷锋精神意义,雷锋同志生平介绍,第一章,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 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 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自从1963年3月5日毛主席曾为雷锋题词及发表号召,此后每年的3月5日都成为官方指定的“学雷锋日”,政府引领全中国掀起学习雷锋精神的热潮,雷锋的名字响遍全国,并在60至80年代间被塑造成为中国大陆的模范人物。 雷锋精神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即共产主义人生观或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 就是政治上紧跟共产党,工作中努力,日常生活中主动帮助别人、勤俭节约,雷锋精神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