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 公司相关科室及设备和从业人员;(二)、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监控平台专管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等车队及相关责任岗位。相关科室、部门、车队按职责分工,互相配合,抓 好工作;分管安全副总主抓负责,安监科具体监督。(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1、公司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按国家标准要求,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GPS)和必要的通讯工具。安装符合JTT794-2011 行业标准的车辆终端,并接入 JTT796-2011 的统一监控平台。2、公司 GPS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四)监控内容和程序;公司 GPS监控平台对车辆动态实施全过程监控,监控人员需将各车每趟次运行时间,车速等数值分别登记存档。数据按规定保留存档。(五)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1、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实时避免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与处罚。2、监控人员发现 GPS监控平台车辆数值不能正常回放使用,应与市GPS监控客服中心联系,查询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