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明确工程档案归档的范围、期限、职责、标准,建立完整、 系统的工程档案, 特制定本办法。一、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范围(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1、立项文件材料: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材料: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用地申请报告及用地计划批准书;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 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有土地使 用证。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材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 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 审定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施工图及其说明; 设计计算书;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