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范文稿为切实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长效监管机制体系建设,夯实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中的监管职责和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本方案所称动态巡查,是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单位)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自然资源领域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制止、报告和处置的工作制度,通过开展全面动态巡查工作有效防范、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二、工作任务各单位负责辖区内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对动态巡查和日常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