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稿为全面完成“2020年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示范县”的指标考核任务,结合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2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城乡环境卫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力打造美丽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全力争取“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现场会”召开,为加快建设核心区、全面服务都市圈作出应有贡献。二、工作原则按照“全面部署、城乡联动、分级负责、集中整治”的原则,切实做好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区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街道)、局环卫科、区环卫处及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担任。四、整治范围城区建成区、开发区、8个乡镇(街道)134个行政村等全区城乡范围内的环卫设施设备、街路、广场、公园、堤岸、商圈、农贸市场、老旧散小区、弃管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镇区所在地、村屯及连村公路等重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