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跳水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8 年 9 月 12 日至 15 日在宁德市霞浦县游泳馆举行。二、竞赛项目男、女少年甲组:全能(3 米跳板、跳台);男、女少年乙组:1 米跳板、3 米跳板、跳台;男、女少年丙组:1 米跳板、跳台。三、参赛办法(一)运动员必须符合第十六届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青少年部)及第十六届省运会运动员(青少年部)资格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二)运动员必须持有第十六届省运会“参赛证” 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方可参赛。(三)运动员年龄规定:少年甲组 200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少年乙组 200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少年丙组 2007 年
2、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四)各代表队可报领队 1 名,教练 2 名,队医 1 名,运动员20 名。男、女(甲、乙、丙组)运动员在名额内可自行调节。(五)各代表队参加各组各项比赛人数不限,各组运动员参加项目不限。四、竞赛办法(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国际跳水竞赛规则和裁判法。(二)男、女各组别,各单人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三)少年甲组采用最新国际跳水竞赛规则规定的动作比赛。全能项目男子 6 个自选动作,女子 5 个自选动作。跳台、跳板分数总和排列名次。(四)少年乙组、少年丙组各单人项目进行指定动作的比赛,具体如下:1、少年乙组(1)1 米跳板1 至 4 组规
3、定动作由抽签决定(见附表)。自选动作男子、女子均跳 4 个,其中必须从 1、4 组中选1 个,从 2、3 组中选 1 个,从 5 组中选 1 个,另 1 个应选自不同的组别。(2)3 米跳板1 至 4 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见附表)。1 米跳板和 3 米跳板规定动作抽签表A 组: 101B 201A 201B 301C 401CB 组: 101C 201C 301A 301B 401B(3)5 米跳台1 至 4 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见附表)。自选动作男子、女子均跳 4 个,其中必须从 1、4 组中选1 个,从 2、3 组中选 1 个,包括 5 组、6 组各 1 个。5 米跳台规定动作抽签表A
4、 组: 101B 201B 301C 401CB 组: 101C 201C 301B 401B2、少年丙组(1)1 米跳板自选动作男子、女子均跳 2 个,其中必须从 1、4 组中选1 个,从 2、3 组中选 1 个,难度系数不得超过 2.2。1、3 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必须采用三弹。(2)5 米跳台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姿势由抽签决定。A 组: 前 A 后 CB 组: 前 B 后 AC 组: 前 C 后 B1 至 4 组规定动作由抽签决定(见附表)1 米跳板和 5 米跳台规定动作抽签表A 组: 101B 201B 301C 401CB 组: 101C 201C 301B 401B三弹动
5、作的难度系数按照走板动作计算。(五)评分办法(1)三弹动作评分办法三弹必须直接从板上开始,多一弹或少一弹,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 2 分。弹起后停顿再开始,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 分。 (2)倒下动作评分办法前倒 A、B 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两手分开,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 4.5 分。前倒 C 的开始姿势为坐台且抱腿。后倒 A、B 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不得作并手动作,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 4.5 分。后倒 C 的开始姿势为蹲台且抱腿。前倒和后倒 A、B 的开始姿势准备好后,一提踵就认为动作开始,提踵后脚跟再着地,或向前跨
6、一步,或手撑地,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 2 分。所有倒下动作难度系数为 1.0。(六)抽签由组委会竞赛部代表和裁判员代表共同参加。五、录取名次各单项参赛运动员 11 名以上(含 11 名),录取前八名;10-7名录取前六名;6 名以下(含 6 名)按减一办法录取,不足 2 人不进行比赛不录取名次。六、报名与报到1、报名:请各参赛单位填写报名表并打印完整一式三份(报名表附后),加盖市体育局公章,于赛前 30 天分别寄达省体育局青少处、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天泉路 273 号,联系人:魏智泓,联系电话:15005916565 );和承办单位;另发电子版本至邮箱: ;如电子报名表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邮寄报名表为准。2、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 3 天到赛区报到。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部) 跳水比赛报名表单位: 领队: 教练:参赛项目序号 组别 就读学校、年级、学籍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1 米跳板3 米跳板 跳台 个人全能备注说明:1、电脑逐栏填写 2、在参加 项目栏内划“” 3、超编人员请在备注栏里标注。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