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 科學年度 第 學期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 (實習津貼版)立合約書人: (事業單位全銜,以下簡稱甲方)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 (學校全銜,以下簡稱乙方)玆就乙方 之學生,於甲方進行 學年度 (共 學分/ 學時),每天 小時共 天,總實習 小時。職場實習期間訓練事宜,經雙方協定,訂定實習合約如下:一、乙方分派學生至甲方實習前,應將實習學生之人數及名冊送甲方,以便分配實習及辦理保險等相關事宜。二、學生之實習指導與考核,依實習手冊之相關規定,實習內容及工作項目為數媒相關業務,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三、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應遵守甲方之各種規則,並接受有關人員之指導。四、實習期間,乙方得指派實習老師至甲方進行訪視及協助實習等相關事宜。五、學生實習業務所用之教學相關器材,若由甲方供應,使用時若有損壞,實習學生應負賠償之責任。六、實習期間,甲方不負責膳宿由學生自理,可視實際業務需求補助乙方學生實習津貼。若有實習津貼,則須為學生加保勞保。七、學期間實習學生每週皆需返校上課 1 日(週一至週五其中一天)。八、本合約有效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至民國 年 月 日止。九、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存照。立合約書人甲 方 :負責人:地 址 :電 話 :乙 方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校 長:地 址 :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