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洋学院 201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为了做好我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创新人才,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一)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行政领导、党委负责人和相关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等组成不少于 5 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二)学院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3 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三)复试小组下设
2、秘书 1 名,原则上由业务教师担任,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四)复试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对于参加复试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二、复试办法(一)复试的组织学院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及招生专业、导师的实际需要,按以下两种方式组织复试:一是初试结束后,即组织2考生进行复试;二是待学校划定录取基本分数线后,组织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若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较多,可自行确定复试比例,并向考生公布。(二)资格审查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严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身份证、毕
3、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硕士阶段成绩单、体格检查表;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报考专业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和获省部级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三、 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由面试小组提问,考生以当场回答的方式或实验操作等其他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 3
4、00 分。1.外语运用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口语、外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测试,各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特点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2.业务能力考核(满分 200 分)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同等学力考生,除初试加试政治理论科目外,在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 2至 3 小时,各科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四、复试成绩的使用(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也不得调剂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 180 分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五、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山大学海洋学院二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