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申请表(适用于区县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项目)说明:1、交易项目实行网上注册(不需要到交易中心现场提交各项资料原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本表及以下资料电子文档:计划表 、 批复表 ;招标(采购)公告和招标(采购)文件;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介机构廉洁自律承诺书 、 代理机构退还保证金承诺书及其他应提供资料。申请进场单位名称 所属区或县项目名称财政(项目)编号招标(采购)范围及内容项目类别 货物类 非招标工程类 服务类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 部分财政性资金 自筹资
2、金 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概算金额为 万元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文件确认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并报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发布。 申请进场单位填写申请进场单位承诺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交易活动;二、申请进场的交易项目均未实施,办理进场登记时已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且资料真实有效;三、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制定或审核招标代理机构制定的招标文件,发出的招标文件真实、有效并符合国法律法规规定,无倾向性条件或歧视性条款;四、遵守交易中心各项场内管理制度,在交易过程中,不做任何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为;五、尊重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的评审结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中标人(成交人),及时与中标人(成交人)签订合同。申请进场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上述项目内容已经收悉,同意进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填写财政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年 月 日2、中心认为需对有关进场资料作进一步核实的,可要求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验。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